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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00251868XT/2025-101040510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8 18:06:4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示期为2025929日至1021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28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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