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8XT/2025-1010414958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拟对洞头区陆域引调水二期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2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联系电话:0577-88840733,邮编:325000。
项目名称 | 申请用海人 | 海域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海域面积 (公顷) | 立体空间 | 用海 期限 |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二期工程 | 温州市洞头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温州市瓯江南口 | 海底工程用海-电缆管道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5.3403 | 用海空间层为底土,高程范围为-19.0m至-16.0m | 40年 |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二期工程 (施工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0.4111 | 用海空间层为海床,高程范围为2.1m至7.1m | 2年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