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依法受理了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龙港市青龙堤(湖滨路-湖东路)市政路桥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1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30)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期限(年) | 用海位置 | 备注 |
龙港市青龙堤(湖滨路-湖东路)市政路桥工程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3265 |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40 | 位于龙港市江南涂区域历史围填海内 | 青龙堤 |
0.1163 | 2 | 施工设施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龙港市青龙堤(湖滨路-湖东路)市政路桥工程用海公示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