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8XT/2026-101052918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我局组织专家对《温州卡特水业有限公司苍南县云山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报告表》和专家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李丫,联系电话:0577-88359791.
附件:1.温州卡特水业有限公司苍南县云山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
2.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评审意见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