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8XT/2026-101068621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温州市小门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6年9月2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立体分层设权 | 申请用海期限 |
温州市小门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 | 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西北侧 | 排污倾倒用海-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 其他方式—海底电缆管道 | 0.0638 | 用海空间层为底土,立体设权用海高程范围为管道下缘高程(-1.05m-5.40m)至设计高程(0.35m-6.80m) | 40年 |
其他方式—取、排水口 | 3.5337 | 用海空间层为水面、水体、底土,立体设权用海高程范围为管道下缘高程(-7.93m)至实际使用高程(5.77m) | |||||
其他方式—污水达标排放 | 0.0505 | 用海空间层为水体、底土,立体设权用海高程范围管道下缘高程(-7.93m)至海平面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