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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00251868XT/2026-10105378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口筐海珍品冷冻厂码头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1 17:38:2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市洞头口筐海珍品冷冻厂提出的温州市洞头口筐海珍品冷冻厂码头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6421日起)如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温州市洞头口筐海珍品冷冻厂码头

温州市洞头口筐海珍品冷冻厂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北侧

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

0.0440

至2028年12月30日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6421


洞头口筐海珍品冷冻厂码头用海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