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8XT/2026-1010694183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申请人温州鹿城北隆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临时用地审批申请,拟在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F-29地块,进行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F-28地块建设项目临时施工用房建设,其用地范围图和总平面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城西自然资源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88777772)
2026年 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