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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颁发首本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实现探矿权“登记+许可”联办出证
发布日期:2026-09-14 15:32:0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9月8日,我市颁发首本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同步发放探矿许可证。本次办理探矿权登记的为温州市区地热资源勘查项目,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施行后,温州办结的首笔探矿权不动产登记业务。





探矿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矿产资源领域一项重要制度变革,标志着矿业权管理从传统“审批许可”为主,转向“行政许可+物权登记”并行管理模式,实现从“一证载两权”向“权证分离”转变,即探矿许可证履行行业行政许可管理职能,不动产权证书明确探矿权的物权归属,双重凭证共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激活矿产要素市场活力。


作为全新的登记业务,探矿权不动产登记涉及多部门协同联动。为保障业务平稳落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动对接、系统梳理,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破解权属核验、材料互认等业务堵点难点。在项目出让阶段,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同步联动摸清项目推进实情,协助出让合同顺利签订;进入登记办理环节,创新推行“线上预审+线下受理”模式,深化跨部门联审,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探矿许可业务融合办理,实现“登记+许可”联办联审、同步出证,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大幅压缩办理周期,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与获得感。

此次首本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是我市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又一标志性成果,推动矿业权各类登记可办易办,为探转采开发及矿业权市场化流转、抵押融资提供重要法律支撑,打通矿产“资源—资产—资本”转化通道,让矿产资源要素真正“活起来”,为地方矿产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