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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2026) 4047 号
发布日期:2026-08-03 16:29:4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6-08-24)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鹿城办证处

联系方式:8815091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权利类型


业务类型

备注

1

吴新华

330302017002JC00011F00010001

鹿城区藤桥镇姜村村金坦巷10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40.31㎡/房屋建筑面积176.75㎡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2

吴新福

330302017002JC00010F00010001

鹿城区藤桥镇姜村村金坦巷1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37.63㎡/房屋建筑面积165.03㎡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