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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罗山六路(水心河—瑶南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补征建设项目 东林村,双何村,青山村,温龙征预公告〔2026〕6号
发布日期:2026-02-13 11:45:31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龙湾区罗山六路(水心河—瑶南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补征建设项目,拟征收永中街道东林村集体经济组织、双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青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4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所附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永中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的权属、用途、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及其他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龙湾区罗山六路(水心河—瑶南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补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温龙征预公告〔2026〕6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龙湾区罗山六路(水心河—瑶南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补征,双何村、东林村、青山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