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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18-0039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8-1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土资发〔2018〕118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办理制度的通知 温土资发〔2018〕118号
发布日期:2018-10-17 16:00:44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形成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群众来信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办理制度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3号)和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办理制度的通知(温委办发〔2018〕24号)精神,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建立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办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反馈。处理群众来信,要强化属地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按照法定职责落实事权单位处理,强化首办责任制,压实办理责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流程、注重质效。处理群众来信,既要关注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解决重大、疑难、复杂和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问题,也要关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小事琐事;要及时批阅办理,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三)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既要着眼于问题的解决,也要注重建章立制,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群众建议征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避免为求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新的矛盾和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二、批阅方式

(一)原信批阅。领导干部对上级领导批示、直接收到或信访部门(机构)呈送的群众来信原件进行批阅。

(二)摘要批阅。领导干部对经信访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摘要整理后报送的群众来信进行批阅,可以是单件群众来信摘要,也可以是多件内容相似群众来信的综合摘要。

(三)综合批阅。领导干部对信访机构或有关单位关于某个时期或某类信访问题的综合汇报材料进行批阅。

(四)定期批阅。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由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信访机构每月定期整理上报相关单位领导进行批阅。

三、批件处理

(一)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后,由相应的办公室或相关职能机构工作人员登记编号,建立台账,按领导干部批阅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事权单位处理。

(二)处理市局领导批阅的群众来信,建立县(市、区)级领导领办、事权单位主办、信访机构督办的办理工作机制。各级信访机构要做好领导批阅群众来信督办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四、办理答复

(一)事权单位信访机构收到上级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后,要及时将信件内容录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政务平台),并将信访事项呈报本单位主要领导确定具体经办机构和人员,同时要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办意见;对本级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的,可以由分管理领导确定具体经办机构和人员。

(二)事权单位经办人员要联系或约见来信人,听取来信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三)事权单位经办人员要认真深入调查,对来信人提出的事项逐一进行核实。

(四)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来信事项,事权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领办,落实包案领导,明确经办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具体按《浙江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组织实施。

(五)经调查核实,根据诉求的具体情况,要严格按照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制度,依法按政策分别通过信访程序或其他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如属其他法定程序处理的问题,应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并及时录入统一政务平台;如属信访程序处理的问题,应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当面送达来信人。

(六)落实处理意见,做到建议合理的充分采纳、诉求合理、合法的依法解决到位、思想不通的疏导到位、依法维权有困难的帮扶到位。

(七)上级转来的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办结后,办理情况经事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按程序报结;对本级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的,可以由分管理领导签发后,按程序报结。同时,事权单位信访机构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录入统一政务平台,按规定向来信人做好回访工作。

五、跟踪督办

(一)各级信访机构收到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后,应逐一登记备案,及时录入统一政务平台,并督促事权单位及时办理,加强动态监督管理。

(二)各级信访机构收到事权单位办理情况反馈后,要对每件来信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核实,同时征询来信人满意度评价。对已经办理到位、群众评价满意的及时报告批阅的领导干部,予以审核结案;对已经办理到位,群众仍不满意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审议会通过后结案;对办理不到位的,要进行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可联合本单位纪检部门进行督查,推动事权单位认真化解群众诉求。

六、责任追究

对事权单位在办理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或来访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失责,导致群众来信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倒查问责。

七、统计归档

(一)各地各单位对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要做好工作台账和统计汇总。各级信访机构要对统计数据和相关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来信或来访办结后,事权单位应按要求整理归档,归档内容包括群众来信件、处理单、办理报告、处理意见书、告知函等材料,并建立电子档案。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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