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1-0051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清单如下)。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1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D-11-1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D-09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26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d-11-1、d-09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D-09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0303.pdf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二期D-11-1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0303.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