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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1 18:03:4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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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各相关土地权利人:因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环岛路(飞虹街-高品街段)、智源街(板桥二路-环岛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现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收回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环岛路(飞虹街-高品街段)、智源街(板桥二路-环岛路段)市政道路工程范围内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796.17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有:鹿城区七都标准堤塘工程建设指挥部(涉及的用地批准文件为温土资字[2011]1147号,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面积7.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建设总指挥部(涉及的用地批准文件为温土资字[2011]1121号,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面积788.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0-106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联系电话:88660397

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0-106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