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于2017年12月28日印发,为更好地让大家理解《技术规定》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技术规定》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技术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省级的相关技术规范与管理政策往往难以完全满足地方性建设的需求,国内大部分城市政府都先后出台了地方性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我市原有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台较早,很多条款已难以适应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急需进行修订。
二、出台目的
为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技术水平,有效促进城市规划的合理实施,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在原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范标准、政策规定和温州实际,并经过相关专家和部门的多轮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对《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
三、主要内容
《技术规定》共十一章,75条。主要涉及用地管理、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日照、场地标高、交通市政通廊、停车配建、公共空间与景观、建筑设计这九部分内容。相对原技术规定,本次修订更新完善了用地管理的规定,在地块兼容性方面体现了多功能融合的理念,并对绿化等用地进行了刚性的控制;适度简化了建筑间距计算的办法,完善了非住宅建筑间距控制的要求;细化了建筑退让的要求,为公共建筑的集散广场以及未建地块的合理使用留出空间;新增了日照分析章节,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增加了场地标高管理的相关内容,引导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完善了交通市政相关内容,补充轨道交通等控制廊道的管理规定;提升停车配建相关规定,明确了混合功能建筑停车配建的要求;新增了公共空间与景观章节,加强了城市重点区域的建筑设计和景观的把控;新增建筑设计章节,引导建设项目设计合理化。
四、适用范围、期限
本规定适用于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技术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本规定实行之前已获得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项目,按原批复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