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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3-0004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乐清湾北港区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4 10:30:4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06-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2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3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4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5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6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湾北港区19-02-12-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3月28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乐清湾北港区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2-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6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5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4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3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2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11-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乐清湾北港区19-02-06-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4日